南非语字面上的意义是“非洲语”,也有人将其译为“南非荷兰语”、“阿非利堪斯语”或“斐语”。南非语在历史上曾经有过种种不同的名称,如“开普荷语”(Cape Dutch)、“非洲荷语”(African Dutch)等。南非语,Afrikaans,由于使用南非语的非洲白人在过去被称之为“布尔人(Boer)”(荷兰语中农民的意思),历史上也有人将南非语称之为“布尔语”。南非语是流行于南非及纳米比亚的一种语言,是南非的官方语言,属于南非宪法所规定之11种官方语言中的一种。同时也是纳米比亚宪法所承认的一种“国家语言”(national language),虽然并不是纳米比亚的官方语言(其官方语言是英语)。南非语使用人数约620万,包括100万同时使用南非语和英语的双语人口。这个数目大概是占南非全部人口的15%,次于祖鲁语(Isi Zulu,占全部人口的22.9%)和柯萨语(Isi Xhosa,占全部人口的17.9%),是南非的第三大语言。除此以外,在南非还有400万人是以南非语当做第二语言的。